申请执行人是否需要预先支付?

磐安县律师 2025-04-07
申请执行人无需预先支付拍卖评估费。依据《相关法律规定》,若原被告能协商选定评估公司,则由该评估公司进行;若不能协商,则由法院摇号指定。若由申请执行人垫付,最终由被执行人承担。未及时支付可能导致执行程序延误,影响权益实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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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拍卖评估费处理:1.若能协商,则共同选定评估公司进行评估。2.若协商不成,则通过法院摇号,在法院认可的评估机构库中选择。此时申请执行人需垫付费用,后续由被执行人承担。3.如遇特殊情况,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,确保合法合规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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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理拍卖评估费,常见方式有两种:一是原被告协商选定评估公司;二是协商不成时,由法院摇号指定。建议选择时,应优先考虑协商,以节约成本与时间;若协商无果,则服从法院安排,确保公正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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